一、离婚协议对房屋产权约定有效吗
离婚协议对房屋产权的约定一般是有效的。根据法律规定,只要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,内容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不违背公序良俗,且双方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,该约定就具有法律效力。
不过,离婚协议关于房屋产权的约定仅在夫妻双方之间有效,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。并且,若要发生物权变动效力,还需办理产权变更登记。如果一方不按约定配合办理,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,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,凭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。
二、离婚协议对方欠我5000咋追讨
首先,明确离婚协议具有合同性质。若对方未按协议支付欠款5000元,你可采取以下措施追讨。
你可先尝试与对方沟通协商,要求其按照协议履行付款义务。若协商不成,可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。诉讼时,需向法院提交离婚协议等相关证据,以证明对方欠款事实。法院经审理,若认定协议有效且对方确实欠款,会判决对方支付欠款。若对方仍不履行判决,你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。法院会通过查询对方财产、冻结账户、扣押拍卖财产等方式,强制对方还款,以保障你的合法权益。
三、离婚协议对方签字是否就生效
离婚协议对方签字并不意味着立即生效。离婚协议属于附条件生效的协议,以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并领取离婚证为生效条件。
从法律角度看,在办理离婚登记前,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协议。只有在双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,经审查符合条件并领取离婚证后,离婚协议才会产生法律效力,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。例如,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等条款才会得以履行。若一方不履行生效离婚协议中的义务,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对方履行。所以,仅有对方签字,离婚协议尚未生效,需完成离婚登记这一法定程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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